本报讯(记者 江跃中)男子徐某是个诈骗惯犯,多次牢狱经历并没能让他改邪归正,刑满释放后,他又一次“技痒难耐”,干起了碰瓷的勾当。这次,他瞄上了不规范骑电瓶车的人群,多次碰瓷电瓶车车主,以右脚受伤为由,诈骗医药费和误工损失费,非法牟利4万多元。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徐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倒地后坚称脚腰受伤
被告人徐某有过3次前科,分别因犯诈骗罪,于2007年和2017年被判刑,而当被问到原因时,“通过在小便中滴血伪造伤情”,徐某含糊其辞。自2019年9月起,徐某开始频繁往来上海江苏两地,他自称是在上海街头考察垃圾处理器及地摊业务。当被问及为何每次来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时,徐某顾左右而言他:“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都是走在人行道上,大概别人每次骑车都从我右边过去,我的右脚和右腰就碰擦受伤了。”
在多达11起的交通事故中,徐某会寻找年纪较大、不规范骑车的电瓶车车主碰瓷,例如违规载人、在人行横道上穿行、随意闯红灯等。通常,他先让身体某个部位碰电瓶车,然后侧摔倒地,倒地后坚称脚或腰受伤。徐某往往会提出私了,如无法协商便报警。而这些报警记录正好为后续案件侦破提供了有利线索。
两名同事“撞倒”同一人
2020年9月9日,被害人孙女士骑电瓶车违规载人,在路口与徐某碰擦,徐某倒地后,坚称右脚受伤。随后孙女士带徐某就医,CT显示徐某没有骨折,但右脚脚踝有伤,医生建议绑上石膏休息一段时间。孙女士自认理亏,赔偿6000元作为误工费与徐某私了。
事后,孙女士越想越不对劲,她在单位里提起此事,同事张先生听闻后与孙女士核实,发现他们“撞倒”了同一人,同样也赔了不少钱,只是时间和地点不同。据张先生回忆,“7月25日,我骑着电瓶车,徐某本走在我前面,忽然靠近我的电瓶车然后倒地。”徐某倒地后不停叫痛,就医后,CT同样显示没有骨折,但右脚踝处有伤。张先生怕麻烦,便转账1万元与徐某私了。了解此事后,孙女士决定报警。
发生事故只间隔几天
根据此前报警记录,侦查机关顺藤摸瓜,竟找到10多名与徐某发生碰擦的电瓶车车主。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在综合多名被害人陈述、交通事故认定单、转账记录等证据的基础上,就确认徐某右脚伤势是否为陈旧伤等情况,制作了详细的捕后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补齐证据链。经鉴定,徐某右脚无新鲜伤势,且无动态改变。
承办检察官指出,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间,徐某除了在2020年1月至6月疫情严重期间发生事故次数较少外,其他事故均间隔不足一个月或只间隔几天,如其右脚受伤需要绑石膏,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上街行走。
2021年6月,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