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1日 星期二
孝不孝顺直接影响到财产分配 “双十一”,你买到的“狗粮”正宗吗? 孤寡老人离世,侄甥能否继承财产
第10版:社会新闻 2021-11-10
闵行一张无主财产认领公告贴出8个月后,有13个人出现了

孤寡老人离世,侄甥能否继承财产

新民图表 制图 叶聆

孤寡老人离世,百万房产要收归国有?法院张贴无主财产认领公告8个月后,突然出现的侄甥能否继承财产?日前,上海闵行区一高龄老人的财产继承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按照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有了新增内容。

老人过世财产无主?

90多岁的唐老伯居住在闵行一个居民小区的2楼,由于妻子早年离世,一直以来,唐老伯都和儿子小唐住在这里。2020年3月,小唐由于意外突然离世,给唐老伯造成不小的打击,短短20多天后,唐老伯也与世长辞。

唐老伯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和一些存款。但是,谁来继承唐老伯的遗产却成了问题。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吴文静介绍,按照当时的《继承法》,可以继承唐老伯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已先于唐老伯去世。原《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

除了第一顺位和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法》还规定了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说唐老伯的孙辈可以代替唐老伯的儿子来继承遗产。然而遗憾的是,唐老伯的儿子小唐终身未婚未育,因此也没有孙辈能够代位继承。

莘庄镇政府代表律师王永刚表示,2020年7月,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莘庄镇政府向闵行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认定无主财产的申请。如果公告满一年无人认领的话,法院就会判决认定老唐父子的遗产是无主财产,收归国有。随后,相关工作人员将公告张贴在其房屋所在地。

13名侄甥能否继承?

今年3月30日,在公告发出将近8个月之后,有人对这份公告提交了异议申请书。原来,唐老伯出生于上世纪20年代,成长于一个大家庭,家中排行最小的他,还有4个哥哥、姐姐,而这4个哥哥、姐姐生养的子女中,还有13人在世。

唐先生的一名侄子说,听闻叔叔过世,他们也很伤心。老人生病的时候,他们还去看望,并帮他办理了第一次住院手续,第二次因疫情原因,是里弄帮助老人住进医院,他们也不方便到医院去。今年年初,一个以前常去看望老人的堂妹从老人邻居处得知小区贴了这张公告,于是前去拍下,发给兄弟姐妹们看了。

2020年7月公告发出时,按照当时《继承法》的规定,唐老伯的侄甥辈并没有代位继承的资格,但是,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代位继承的范围有了新增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因此,唐老伯的侄甥辈也可以代位继承。

“我们当时都说放弃,但考虑到涉及十几个人,我们几个说了不合适,所以征求大家意见,最后决定接受这笔遗产。”唐老伯的侄子说。

双方接受调解方案

收到了异议申请书之后,闵行法院对这起案件作了仔细审核,认为他们有权继承,就依法对镇政府申请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裁定终结,并且告知这些提出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另行起诉。之后,这些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就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今年8月23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别的遗产继承案件。

征求双方意见后,法官选择用调解方式结案。由于唐老伯的侄甥在开庭前对于遗产的分配早已协商一致,双方当庭同意调解方案。由于唐老伯的4个哥哥、姐姐应当继承的份额是各四分之一,他们的子女代位继承,只能继承自己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也就是说若有3个子女,每人继承十二分之一;若有4个子女,每人继承十六分之一。

本报记者 姜燕 综合整理

《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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