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啸天
在上海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公共空间设立了禁止遛狗或者只允许在指定区域遛狗的明显标识,但有的遛狗人置若罔闻,甚至说“为什么狗狗就不能享受好风光?”愿意与动物分享美好的心情可以理解。不过,你可以喜欢宠物,但不能强制要求他人也喜欢宠物,你可以喜欢某一种宠物,也不能强制要求他人同时喜欢这种宠物的理念更值得尊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孔子留给我们的名言。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作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这是为世人公认的人际交往准则,体现了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伦理底线。同样的道理,己所挚爱亦勿施于人。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在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的同时,也不能将己所挚爱强加于人。
宠物是人类的好朋友,可以为人们带来精神慰藉、增添生活情趣。近年来,有的人甚至把宠物称为孩子、宝贝,自愿当起了“狗爸、狗妈”。这实际上,是一部分人对自身生活方式的选择。但是,对自身生活方式的选择,必须以不妨碍公共利益,不妨碍他人生活方式的选择为前提。你可以愿意当“狗爸、狗妈”,但不能要求别人当“狗爷爷、狗奶奶”。鉴于饲养宠物对公共环境和他人生活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饲养宠物权利的行使,必须建立在尊重公共秩序和他人权利的基础上。
世界上有一部分人爱狗,另有一部分人不爱狗,还有一部分人怕狗,这都是正常的现象。爱狗是一种自由,政府制定养犬管理办法是对爱狗自由的尊重,也是对养犬人自由的限制。自由和权利是有区别的,自由是根据自己的意志去行为,政府并不为其提供保障,而只要被法律确认为是权利,政府才必须提供保障。为此,世界各国都认为,对养犬行为的重点是强化规范。对养犬人的行为,作出严格限制是公正且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