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养老金修正案已在国会通过三读。对于2042年7月1日或之后满65岁的新西兰居民,需在新西兰住满20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
该法案的全名是《新西兰养老金和退休收入(公平居住)修正案》(New Zealand Superannuation and Retirement Income(FairResidency)Amendment Bill),要求新西兰居民20岁以后,需在新西兰居住20年,而非以前的10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NZ Super)。
11月9日晚,在工党、国家党和行动党的支持下养老金修正案通过最后审读,但居住10年增至居住20年要求的起始日期往后推迟了两年,以便即将退休的人可做更多规划。
此前,该提案计划从明年7月1日起,对年满65岁的人居住要求进行调整。但退休专员简.赖特森(Jane Wrightson)提出异议,政府及该法案的发起人,国家党安德鲁·贝利(Andrew Bayly)同意后,做了此项调整。
新法律规定,2024年7月1日之后年满65岁的新西兰居民,其在新西兰居住年限要求将超过10年,且对于更年轻的养老金领取者,对其居住年限要求更长,直至2042年之后满65岁的人,将统一要求至少在新西兰居住20年。
目前,要求自50岁起在新西兰居住至少5年的要求保持不变。该居住要求同样适用于在海外出生的新西兰人和退伍军人。王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