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莹莹 记者鲁哲)仇某从时装贸易公司离职后,利用尚未交接的“超级管理员”权限,将前东家物品占为己有。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仇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责令其继续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
2020年3月,仇某应聘成为某知名时装贸易公司客服组负责人,主要负责处理线上顾客退换货的售后申请。公司对其开通了“超级管理员”权限,包括交易、通知通告、商品上下架、活动设置等内容。
2021年7月,仇某离职,发现公司并未及时收回自己的后台账号,他立刻将自己多个手机号分别注册微信,通过这些微信号在公司小程序上,对多件衣物及鞋子进行重复购买操作。到货后,他边申请退款,利用管理员权限将钱款原路退回,边将这些崭新衣物放在“得物”出售。至案发,仇某共获利20万元。2023年8月,公司整理账目时,发现这些订单均和仇某有关联,随即报案。
仇某到案后供述,为更隐蔽地冒充客服操作,他还利用管理员权限,先后使用其他员工账号发起退货退款申请。案发后,仇某家属向涉案公司退赔20万元,并取得公司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