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平方米的屋子,塞满了高低床;十多个人扎堆住,电线私拉乱接、易燃品四处堆放、天天吵闹不休、四邻不得安生!群租、群租,还是群租。两个多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市民诉求近5000件。
兼用作“工人食堂”
普陀区白玉路白玉新村
刘先生反映,自己住在5楼,楼上601室存在群租,居然还成了“工人食堂”。“屋子里天天嘈杂喧闹,我们真是受不了啊!”刘先生告诉记者:“这几年里,楼上还有四五次因用水不当,导致水漏到了我家里,衣柜里的衣服、天花板都弄得一塌糊涂。”
在刘先生陪同下,记者来到长风新村街道白玉新村第一居委会。工作人员称:“同幢楼的居民确实向居委会投诉了601室的群租问题,居委会也已经上报给长风新村街道。”
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引领下,记者敲开了601室的大门。
■进门后,最醒目的就是一张大圆桌,圆桌两边放着叠在一起的方椅。
■在靠墙的两侧,分别放着两个高低床,床上摊放着被褥和其他杂物。
■床边还放着四大桶黄酒和几瓶白酒,一旦有半点火星,后果不堪设想。
■而在进门的左手边的房间里,又放着一个高低床。
刘先生说,这里不仅群租,还成了工人们的“食堂”。每到饭点,就来一大波人吃饭,晚上又经常有人喝醉吵闹。
刘先生把601室大房东的联系方式给了记者,记者随即拨通了电话。大房东说:“当初我只是租给一个人,我住得远,所以之前房子里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在得知这个事情后,我决定合同到期就不跟他续租了。”
记者联系了城管部门,对方表示:已在调查核实。如果确属群租,将立案查处。
大房东“投诉自己”
徐汇区虹漕南路万象园小区
记者来到5楼一户居民家,却吃了“闭门羹”。
“白天他们都出去打工了,晚上回来就开始吵闹,非常烦人!”邻居们反映:这里平时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天天闹哄哄的,让人晚上也睡不好觉。
记者联系上了大房东,他坦言,正是他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举报了自己”。
记者从大房东发来的照片上看到:
■房间内光是高低床就摆放了3个,床上堆着未整理的被子和衣物,床沿还挂着衣服,屋子里几乎连站的地方没有了。
■房间内电线乱拉,拖线板到处都是,上面插满了插头,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联系上了大房东,对方说:“我把房子借给二房东后,没想到竟然被用作了群租,我之前真的是一点也不知道。现在二房东已联系不上,所以我就想到了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想看看能不能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大房东说:“租客们不愿意离开,因为在他们看来,他们跟二房东签订了合同。现在,我准备去法院起诉二房东。”
对此,街道和城管部门也已来过现场,认定为群租,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和告知书。但是目前,租客依旧住在房间内。
“老大难”须合力治
记者查询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发现,两个多月来,涉“群租”诉求工单有近5000张。
2019年,上海市综治办、市高院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的实施意见》,并同步修订了《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在上海市中心城区和市郊城镇的住宅小区内,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应当认定为“群租”。
■一是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
■二是将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或按床位出租;
■三是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员居住;
■四是任一出租房间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五平方米;
■五是任一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对“群租”的整治和处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缺少相应的强制手段,往往存在一定的难度:
一是取证难。城管执法部门常常无法进入涉事房屋内,现场认定违法事实。
二是甄别难。房东为逃避处罚,从之前分割原有房屋到现在的放置上下铺形式安排租客入住,更有甚者通过“滚地铺”方式进行“群租”。在大房东、二房东甚至三房东、四房东的层层转租中,租住人员时间短、流动性大、信息不备案,给违法事实的确认造成了难度。
三是根治难。由于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群租”常会死灰复燃,往往会陷入“反复治,治反复”的怪圈。
对此,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群租”作为一项综合治理问题,在整治过程中,应在街道牵头下,房管、公安、城管、卫生、消防等多部门形成合力,加强巡查发现,建立严防严控严管的长效机制,从根子上解决“老大难”问题。
记者发稿前获悉,万象园小区内的群租,已由康健街道牵头进行了整治。
本报记者 徐驰 实习生 姚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