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海市影视版权纠纷调解中心正式挂牌巨鹿路709号,这是2019年12月17日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仅仅1个月后,交出的第三份成绩单,也是最重磅的一份。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合作签约,标志着上海版权纠纷调解领域,一支专业的“老娘舅”队伍已正式上线,此举也是国内首创。
版权纠纷不断增多
一个多月前,优质免费的“一站式”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机构挂牌巨鹿路。很快,“服务机构”升格为“服务中心”,目前服务中心已多点开花:在投融资服务领域,积极推动三家影视企业获得银行支持;全市首家区级服务站,1月17日在松江正式挂牌成立,接下来将推广到全市所有区。今天,中心增设下属机构“上海市影视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也正式挂牌,在版权纠纷调解领域重拳出击。中心负责人于志庆介绍:“随着中国影视市场的高速发展,影视版权纠纷也逐渐增多,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成立时公布的四大版块服务内容,其中重要的一大版块,就是针对影视版权监测和纠纷调解。”
据法律智能操作系统“Alpha”数据统计,自2001年至2019年底,全国与影视行业相关的民事纠纷中,知识产权权属与侵权类法律文书占比61.21%,案件数量为27905件,为占比最多的纠纷类型,远多于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类(占比26.77%)和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类(占比为6.28%)。近几年,随着电影票房突破600亿、电视剧市场爆款频现,版权纠纷在持续增长,包括琼瑶诉于正的《宫锁连城》案、吴京《战狼2》的著作改编权等知名案件,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诉前调解节约资源
纠纷增多,但法院资源有限,将纠纷解决在正式诉讼前,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家社会治理层面讲,现在更加强调诉源治理,法院需要和更多的调解组织对接,使更多的社会矛盾通过多元化方式得以解决。”
上海市影视版权服务中心将版权纠纷调解列入了自己的服务清单,但从法律层面来说,它的调解并不具备法律效力。联手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之后,这一问题得到完美解决。一方面,法院方面将掌握的案源,发给中心;另一方面,有版权纠纷的影视单位、机构、个人,也可以向中心申请调解。“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出具司法确认书或者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法院再立案后审理、判决。”对法院来说,他们也愿意委派调解中心来进行调解,“中心作为行业内机构,针对影视领域的情况掌握较多,其调解员有许多是行业中有一定经验的‘老法师’,专业性强并且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可以扮演‘老娘舅’的角色。”
首席记者 孙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