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上海昨新增2例境外输入病例 昨新增确诊病例14例 2019年金融犯罪罪名涉及31个 上海查处网络违法行为79起 外滩增设救生圈提高游客互救能力 金融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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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综合新闻 2020-05-10

金融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 1

案例1 利用虚拟币及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钱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明知陈某乙(另案处理)因涉嫌集资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调查并出逃香港,被告人陈某甲仍先后通过其个人账户将陈某乙涉嫌犯罪取得的赃款人民币300万元转账给陈某乙,并将陈某乙用赃款购买的车辆低价出售得款人民币90余万元后购买比特币转给陈某乙。经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甲以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0万元。这是昨天上海市检察院在2019年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019年上海市检察机关惩治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之一。

据介绍,从2019年检察机关办理的金融犯罪案件来看,非法金融平台作用凸显,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后续型、帮助型金融犯罪较为突出。当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犯罪链条不断拉长。一方面,专门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的非法平台作用凸显;另一方面,金融违法犯罪的帮助型、后续型犯罪突出,最为明显的是洗钱类犯罪。

首先,非法平台成为联结、复制、扩散金融犯罪的重要节点。其次,洗钱案件多与非法集资相联系。自2016年起,本市每年均有洗钱案件发生,2019年受理洗钱审查起诉案件5件5人,其中4件均与非法集资犯罪相关联。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利用虚拟币及第三方非法平台洗钱的现象,进一步加大了犯罪线索的侦查和追踪难度。

非法集资案件是典型的洗钱罪上游犯罪,不法分子在非法集资后多有洗钱规划,与传统通过现金的走私、投资、地下钱庄等方式进行洗钱相比,近年来通过复杂金融交易比如跨境支付、证券交易、购买虚拟货币等掩盖非法资金来源的趋势更加明显。上面提到的陈某甲案便是利用虚拟货币对非法集资赃款进行资金漂白的典型案例。该案中,行为人洗钱的手法主要是将非法集资款兑换为比特币,利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点对点、无国界特征向境外转移资金。这种犯罪新特点和趋势值得监管部门重视和防范。

检察机关建议:虚拟货币供应商或其他实体开展超过一定数额的虚拟资产交易时,需对客户进行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虚拟资产提供者在涉及虚拟资产转账业务时需要提供交易详细信息备查;关注上游犯罪资金去向,及时发现可能资金转移线索并进行追查。

案例2 投资养老院为诱饵铆牢老人“钱袋子”

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老年人的“钱袋子”经常是犯罪分子的目标,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屡屡得逞。在昨天下午发布的2019年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中,也专门发布了相关典型案例以及检察建议。

2015年7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丁某某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某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先后以本市多处地址作为营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投资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养老院等项目为名,采用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承诺保本付息并以许高额利率,吸引不特定公众至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经审计,被告人丁某某在此期间,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共计人民币2878万余元,而投资人大多是60岁以上老年人。2019年8月14日,被告人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经虹口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丁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据检察官介绍,被告人丁某某确有经营养老项目,但是其未尽职地了解投资项目的权属纠纷、未正确评估项目风险,也没有考虑到吸收资金还本付息的周期及养老项目的资金回收周期,同时其对公司的管理也存在严重缺位,导致公司资金很快入不敷出。公司倒闭后,养老项目没有落地,投资款也一直没有收回,造成投资人经济损失。此案中投资人大多是60岁以上老年人。此前,被告人丁某某曾带他们去实地查看养老院项目基地,使得投资人都相信,把钱投向养老院,既可以作为投资收取高额回报,又可以为自己养老提供一份保障,没想到投资项目不成,养老院没有修建,最后辛苦积攒的养老钱也打了水漂。

现代社会很多老年人愿意选择环境服务不错的养老院进行投资,希望理财、养老一举两得,因此“投资养老”对老年人有着很大吸引力。但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要谨慎。该案再次警示了投资养老领域存在的风险。

检察机关建议:各项措施多管齐下,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首先是扶持+监管,规范社会养老机构发展。其次是全面+便捷,完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应用“互联网+养老”技术,提供更全面便捷的信息化服务,方便老年人查询相关养老机构的真实性、合法性。最后是打击+宣传,织密老年人权益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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