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展奋
夏天吃水果,最爽利的自然是西瓜,最甜美的则莫过于芒果。苏东坡不过吃了几枚荔枝就想迁户口做“岭南人”了,吃了芒果难不成还放弃国籍吗?
当然,西瓜芒果吃相都难看,一旦上口无不张牙舞爪,金刚怒目的,旧时上海特别要“装”的人家,盛暑时来了贵宾一般是不以西瓜飨客的,至于“热带水果之王”芒果根本就是现象级的珍果异馔,四十多年前记得有国际友人赠送芒果,新华社发通稿,人民日报发社论,可见其珍贵。
说改革开放以后才吃得到芒果,并不夸张。习惯吃法乃剥皮大嚼,下有接盘,或凑在水斗边,汤汤水水地啃,滴滴答答地漏,还得小心滑脱,虽玉露琼浆,甘美无比,待到吃完,却十指渣渣,满嘴渣渣,腔调之狼藉,水果一族,堪称第一。
后来观光港台,方知芒果也有“雅吃”的,沿中轴线切开,一剖为二,果肉当即被割成棋盘状,托着果皮啃,似乎文静了些许,然立马觉得不过瘾,缩手缩脚的,反倒吃得鬼鬼祟祟,像是偷来一样,哪像以前的酣畅淋漓。
细想吃相,既要讲究,又不必太讲究,得看什么场合、什么对象,《礼记》论吃相,说“毋啮骨”,应该是指庙堂之上,或公众场合,不要啃骨头,大抵也因磨牙吮齿,吃相狰狞之故,但退了朝,回家与家人仆人相处,还端着干吗呢?岂不闻“好肉不离骨头边”,还有曼妙无比的骨髓呢,“食髓”方才“知味”,这么好的东西,既然居家,何必因为什么劳什子的“礼仪”而放弃呢?
还有喝汤与咀嚼。社交场合自顾自喝得吱溜溜地山响,或者吧嗒吧嗒地声震饭桌,固然不应该——事实上那个“该不该”的尺度,在于是否妨碍别人,倘若周边没人,你就是咕噜咕噜地恣意狂啜,又有何妨?
问题是,有的“吃相”关乎民族习俗,无关乎文雅或粗鄙,比如你持筷的,可不能鄙视不持筷的,世界上至今还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当年我们在意大利游历,市廛道旁随处都有贩卖通心粉的摊子,行人食客都是即兴伸出右手,五爪金龙一般地把赭色或橘黄色的粉条一卷就直送口内,沉着痛快。有什么人说你“不文明”呢?我们至今也还有用手进食的地方,像西北一带,“抓饭”“抓肉”多得很。生活方式不同而已。持筷的,不见得就有吃相,席间常见夹菜搜菜如鸡喙乱啄,或如拨草寻蛇,隳突乎碗碟抄底翻检,老辈人一概称为“败相”,更有邮轮上抢夺海鲜,狙击羊排甚而攘臂咬啮,跌扑扭打的,这种吃相和兽类有什么两样呢?
回到芒果。各种水果,都有甜与寡淡的,惟芒果基本都甜,无论小台农芒还是大青芒,都蜜甜,以大青芒与澳芒最为硕大,常见一个就有1斤多,弱女子吃一个可以终日不饥,而紫红的玉文芒一旦冰镇后,更是香甜美快。
近日“拼多多”上,芒果多得烂大街了,有过一次,10斤大青芒才10元钱。我们开始还装斯文,“小刀割成棋盘状”,再后来不耐烦了,1斤重的大青芒擎过来,剥了皮就啃,一人啃一半,没外人,装什么,边啃边呼,快哉!快哉!
是以,夏时居家不妨大啖芒果,管它十指渣渣,满嘴渣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