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波 画
本报讯(通讯员 顾承骁 记者孙云)2020年3月初,女主播王某与被告黄某结识,熟悉后,具有相关从业经验的黄某毛遂自荐,成为王某直播间的场控人员,王某还聘黄某担任私人助理和社交代理人,去对接那些刷礼物特别大方的粉丝。
2020年4月,在一场直播较量中,为保面子,王某将自己的10万元转给黄某,让其在竞争胶着时用于刷礼物冲榜。直播中,这10万元没有用上,黄某却不愿还了。黄某觉得自己对王某直播的成功有很大贡献,却一直拿着微薄的固定工资,便想到用自己掌握的主播隐私敲竹杠。他另注册了一个微信号,自己与自己聊天,假装有人向他索要王某的“黑料”并开价,他将这些聊天截图发给王某,要挟对方为自己的“忠心”买单。黄某以爆料会导致王某失去粉丝甚至退网为要挟,勒索王某共计18万元。王某选择报案。2021年5月,黄某落网,松江区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后,松江区法院近日判决其敲诈勒索罪,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