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
在北方,冬季得有一件羽绒服,才能捱过闻之色变的“三九四九冻破砖头”的酷寒。
羽绒服的清洗是一件麻烦事,成本也高,但这未能消减人们购买羽绒服的热情。出了门一眼望去,到处都能看见穿羽绒服的人。
上世纪90年代,村里有个别妇女穿着羽绒服,蓬蓬的,胀胀的,厚厚的,像面包。那时,我觉得羽绒服那像伞布似的光光亮亮的面料,看着就高级洋气,但不好看。不好看的服装怎么会在全世界畅销?
早在周代,我国就有人用鸟兽的羽毛做羽衣,也叫毳衣。汉代,牦牛毛被用作衣服的絮状物。到了唐代,有人用鹅毛绒做衣被的絮料。由于工艺落后,只是简单地将鹅、鸭、牦牛毛塞进棉布套里。穿上以后,全身沾满绒毛,还有味道。
1936年,真正以羽绒作为填充物的服装诞生了。发明者是美国的埃迪·鲍尔,他创造性地将绗缝技法运用到了服装面料上,一举解决了之前羽绒制品下滑和分布不均的难题。出乎意料但又在情理之中,埃迪·鲍尔的羽绒服,没有被大众接受。东边不亮西边亮,军方看中了他的发明。当时正值二战,美国委托埃迪·鲍尔为飞行员设计外套,抵御高空的严寒。1942年,他给美国空军设计出了名为“B-9”的羽绒服,因为无可匹敌的保暖性,成功圈粉一大批美军士兵。
这也就无怪乎埃迪·鲍尔把羽绒服定位为功能性服装,人们受此影响,也认为那是户外发烧友的专用服装,因此鲜能见到普通人在大冬天穿着臃肿的羽绒服。与埃迪·鲍尔同时代的美国时装设计师查尔斯·詹姆斯不信这个邪,他敢想敢干。1937年,查尔斯·詹姆斯将羽绒服与时尚挂钩。曲高和寡,因为设计理念太超前,他这款羽绒服到了上世纪90年代才风靡起来。
你方唱罢我登场,继查尔斯·詹姆斯之后,时装设计师们踌躇满志,力求把小众的羽绒服推向大众。
之后,人们摒弃了偏见,羽绒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不同场合,世界各地的潮人也渐渐地喜欢上了羽绒服。曾经,年轻人宁可受冻,也不肯穿肥大的羽绒服。如今,羽绒服在冬装界的地位日益提高,早已是高居榜单的爆品。试问身边的男女老少,谁没有羽绒服?年轻人还不止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