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淳翔
近偶从1947年第58期的方型周刊《快活林》上读及《郑逸梅怕做二房东》一文,作者署名大迂居士,即郑氏本人,披露一段不快活的往事。
郑逸梅主持国华中学之时,卜居学校附近的长寿路,因楼下尚有余屋,由一星社社友介绍一做煤球生意的周某为三房客。不料此人看不起无财无势弄笔杆之人,竟对郑“极为藐视”,颇有喧宾夺主之概,郑氏夫妇大受其气,打算“放弃二房东资格,别谋栖止”。很快抗战胜利,搬家的念头随即打消。周某租赁郑氏的房屋,本订有契约,但期满后,周又推翻契约,“坚不肯订,直至如今,已三年房金分文不付,并水电费亦不付给”,又时常借端诬告警局说是妨碍他的自由。因无法遂意,他还将郑向房屋调解会控告,结果被判令其退让。
然而这只是若干次暂时性胜利之一。读现存《郑逸梅日记》可知,周某全名周子文。1954年过完年,郑逸梅之子郑汝德即将谈婚论嫁,一家人想让房客迁走,竟无可奈何。2月21日,郑夫人周寿梅“直接与房客谈迁让事,房客出言不逊,只能忍受之”。3月2日,郑汝德与高肖鸿订婚。3月27日,往派出所“姑往试之,结果不得要领”。或许缘于此事,郑氏夫妇心情不佳,彼此间还闹起了矛盾,郑逸梅只得主动避让,有时直接赴校上班,有时不吃午饭即出门,在附近饮食店吃碗阳春面果腹。
从6月至9月,又因自来水接管等问题纠纷不断。9月7日,郑汝德与高肖鸿同赴区政府登记结婚。16日,“房客周子文托里弄组织者送来对折之房金及加折扣之自来水接管钱”。郑逸梅在日记中大光其火,斥曰“此种无耻卑劣之徒,无可理喻”。19日,郑氏夫妇请友人、亲戚及儿子的同学、邻居等在锦江饭店十二楼吃席,共计男方三桌,女方四桌。宴罢已近九时,回家后,邻居来闹新房,十一时始散。
大喜的日子里夹杂着二房东与三房客之间的“斗法”。笔者若干年前写过唐大郎、柯灵被二房东欺辱之事,无如轮到郑逸梅,竟为一市侩三房客欺辱,此诚亘古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