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妍)近日,由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出,各地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此政策引发不少网友热议。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监察专员郭燕红昨天在沪回应称,不献血不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惩戒,希望大家不要误读《通知》。
《通知》提出,要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对献血者使用公共设施、参观游览政府办公园等提供优惠待遇,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不少网友担心,自己没有献血,会不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
郭燕红表示,无偿献血等行为,是弘扬人道、博爱无私的体现,对挽救生命来说有重要意义。将无偿献血纳入征信,是为了激励更多公民参与无偿献血。无偿献血是一种自愿的行为。献血法也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她表示,征信体系有两大作用,分别为惩戒失信和褒扬诚信,要加大对守信的激励力度。因此,献血是一种加分项。对于因各种原因不能献血的公众,不会影响个人信用,更不会有所谓的惩戒。此外,她还表示,《通知》对无偿献血进征信的表述是“探索”,就是要让各地结合实际,同时要循序渐进,真正发挥好社会征信体系中褒扬诚信激励守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