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一场特色食品展销会正在陆家浜路近西藏南路口的人行道上举行。市民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展销会上20多个摊位大多出售散装食品且全部裸露在外,销售人员也未佩戴口罩和手套,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
散装食品露天卖
前天晚上6时许,记者来到现场,只见陆家浜路南侧人行道上,20多个搭着帐篷的摊位一字排开,售卖的食品种类也是五花八门,海鲜、干货、酱料、肉类等各地特产应有尽有,由于靠近陆家浜路地铁站和新邻生活广场,展销会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选购。
“来点糯米糕吧,味道可好了!”在一家卖糕点的摊位前,男摊主热情地吆喝道。但记者发现,该摊位的各类糕点均被放在几块不锈钢盘子里,不仅看不到任何包装,摊主在切糕过程中也没有戴手套及口罩。
展销会上不仅葡萄干、果脯、肉干等散货裸露在外,就连酱菜和熟食也“赤膊”上阵,且不说这些摊位正对着大马路,灰尘和尾气都会污染食品,一些顾客在挑选时,也会直接用手抓起一把,闻一闻、尝一尝,“品鉴”一番后再丢回筐内,而对于这些行为,销售人员毫不在意,甚至主动邀请顾客试吃。
此外,一家摊位还公然售卖醉泥螺、醉蟹等生食水产,而根据2018年修订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禁止生产经营食品品种的通告》,禁止在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环节制售一矾海蜇、二矾海蜇、经营自行添加亚硝酸盐的食品以及自行加工的醉虾、醉蟹、醉蟛蜞、咸蟹和醉泥螺。显然,该摊位的经营行为已违反相关法规。
记者还注意到,各摊位虽然贴出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不见踪影,展会上许多食品仅用手写标签笼统标注了产地,如“云南”“新疆”等,对于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只字未提。
隐患重重需整改
据摊主透露,该展会从上周五开始举办,预计将持续至本周末。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对照相关法律条款这场展销会显然问题多多:在人行道上举办食品展销会,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事前有没有审核过商户资质?开张后为何没及时发现隐患?食安无小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调查整改,给市民一个说法。
本报记者 房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