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29日 星期六
对罪错少年,宽与严的边界
第9版:封面报道 2025-03-24

对罪错少年,宽与严的边界

应琛

微电影《饺子》海报。

判决后,张华法官与父母及孩子交流,进行法庭教育。

法官到场参与对未成年人的家事观护。

2024年,静安法院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

社工给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判了之”。

记者|应琛

小强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服刑期间,主审该案的艾法官常去探望小强,并且每次都会带上一盒热气腾腾的饺子,称这是小强妈妈托她带来的。艾法官不仅关心小强的狱中生活,更鼓励小强继续学习,参加高考。

出狱那天,小强如愿拿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但来接他的却只有艾法官。这时他才知晓,妈妈身患重病,半年前就已离世。那一盒盒饺子都是艾法官模仿小强妈妈的做法亲手所做。

以上是2020年,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十周年之际,该院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饺子》中的场景。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不论是“两高”的工作报告,还是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不约而同谈及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问题。其中,最高法工作报告中首次点名“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案”,明确表态这是我国首次对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罪犯顶格判罚。

如何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走访。受访对象均认为,对于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判了之”。

一声声“法官妈妈/爸爸”的背后

上海二中院原少年家事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张华便是《饺子》中艾法官的原型。去年底退休的他从2010年开始在少年庭从事审判工作。

“这是2014年左右我判的一个网络雇凶杀人案。小强的原型小双是该案的第五被告。”张华向《新民周刊》娓娓道来,小双的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他一直随父生活。父亲为了供他读书省吃俭用,常年一人打两份工。2011年高一暑假,16岁的小双在上网时看到他人所发的“雇凶杀人”帖,并顺手转发。没想到,最后“杀手”正是看到了小双转的帖子受雇来上海杀了人。小双就这样成了共犯。

判决前,围绕着小双,合议庭法官曾费了一番功夫:该案其他的被告人都在线下有实际行为,对只在线上转发的小双应如何处理,曾有适用缓刑还是实刑之争。

后经调查确认,小双是在明知帖子内容是真雇凶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转发的。但作为主审法官的张华并未就此轻易下判断,从小双父亲和老家邻居、学校老师处了解到,小双性格阳光,学习成绩一直不错,而父亲平日里对他也有所管教,只是暑假期间才有所疏忽。

最终,小双被减轻判处四年有期徒刑。该案的判决书首次适用《刑法》第100条关于前科封存的规定。宣判后,张华告知小双这条法律规定的含义,对他这样的罪错,档案是封存的,并告诉他如果以后有信息泄露的,完全可以维权。

“前科封存制度在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中就有规定,但具体实施细则是在10年后才发布的。”张华在处理该案时就在思考,既然刑法已作规定,完全可以落到实处。

之后,小双被送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但张华的工作却没有结束,他与静安区司法局帮教科联合,定期对小双回访帮教,还与他结对帮助其解决在狱中学习和生活具体问题。

小双在未管所表现良好,两年后获得了假释。假释那天,张华专门到未管所门口等他。“他没想到我会来,感动之余,也郑重承诺一定会证明自己不是庸人和恶人。”小双回原籍后,张华持续做好无缝对接工作,落实其犯罪记录封存、社区矫正衔接等。在他和其父亲的努力下,小双重拾学业,最后考上了西北某大学的计算机专业。其间,张华和小双聊了许多,从最初的书信到微信,“他是一个很正能量的孩子”。

张华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既是作为一个少年庭法官应有之义,也是作为一名父亲特别希望小双这样一时失足的孩子能够重新出发。

犯罪记录封存、隐私保护,给失足未成年人重启人生的机会。2020年,《饺子》上映时,小双刚好本科毕业。

一盒饺子的背后,不仅是妈妈的味道,更倾注了少审法官的期望。一声声“法官爸爸/妈妈”,则道出了少审法官最动人的名字。而一颗颗真诚想要改好的心,亦是送给法官们最珍贵的礼物。

“少年法庭的工作对象是未成年人,其成立的初衷是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有别于成年人的审判工作方式,从而实现感化挽救的目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王戎告诉《新民周刊》,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始终依法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落深落细“寓教于审”这一少年审判特色工作做法,避免简单“一判了之”,促使未成年人从心底真正知错、认罪、悔罪。“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轨的重要环节之一,便是少年审判工作”。

而少年庭判案不止于庭审这一环节。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顾薛磊曾在长宁法院做了20多年的少审法官,在耳濡目染下早就继承了前辈的优良传统。他清楚地记得,早年少审法官会骑着自行车到看守所提审当事人,并走访他们的家庭、学校(或单位),“我们俗称‘三会面’制度,只有见了面以后,你才能了解他犯错的真正原因,并不是简单地通过法庭上十几二十分钟的时间,就对他的一生进行宣判”。

如今,社会调查已成为一项成熟的法律制度,社会调查报告是一项必备材料须提交法庭。但不少少审法官仍会再亲自走访。

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开展法庭教育是宣判后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顾薛磊还在担任书记员时,有一次的经历让他啼笑皆非。彼时,法官让在场的几名未成年被告人读悔过书,没想到第一个孩子在念的过程中,后面几个的脸色越发难看。

“原来悔过书的内容相似,这并非被告人发自内心的真心悔过。”顾薛磊表示,少审法官在法庭教育时既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又要有针对性地让未成年被告人能够真正认识到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如果是性侵案件还要开展性教育,以及告诉他保护女性性权益的重要性”。

此外,为有针对性地缓解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紧张、沮丧等情绪,为个性化矫治提供依据,或者在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审判中,发现未成年人心理异常的,法院还会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和矫治。据了解,目前上海法院共有365名干警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质。

判后,法院还积极支持、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如2010年起长宁区法院与多个区检察院、救助站、看守所,以及市未管所等部门共建了“一路阳光护送”项目,在对于那些在沪举目无亲的外来未成年人当庭宣判缓刑或者刑满释放后,继续对其开展帮教。

有一个案子令顾薛磊印象深刻。十多年前,小Z和同伙小D有预谋地在上海实施了一起入室抢劫。当时的小Z还未成年,等作案完毕离开那个房间时才觉得隐隐不安。和小D分开后,他曾独自返回想要去自首,但现场刺耳的警笛、穿着制服的警察让小Z感到前所未有的恐惧。他转身离开,就此开始了长达5年的逃窜生活。

小Z不敢回老家,更不敢和家人有任何联系。每日生活在担惊受怕中的小Z有一天忍不住在某公益热线网站上留言,倾诉苦闷。后来在网站志愿者的劝解和鼓励下,小Z回到上海自首。

法官通过深入地了解发现了他身上隐藏的优点——心存善念、勇于担当。法官认为,虽然小Z的罪行严重,但作案时尚未成年,且有自首情节和良好的悔罪表现,应当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后依法对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追求社会效果”不能成为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实到每个未成年被告人的真实感受,把社会的爱心传递给他们,给他们留出一条阳光大道。后来的事实也证明了,对小Z宣告缓刑的效果要比简单判处实刑好得多。

法官积极联系了小Z老家的帮教基地,让他能够回老家进行缓刑考察。三年缓刑期间,不仅帮教志愿者曾三次亲自到陕西探望小Z,法官也多次通过电话给予其谆谆教育。

法官的信任最终引领小Z走上了正轨。他不仅开办了一家汽车美容中心,后来又在当地政府支持下扩大为汽车服务公司,该公司后又被确定为当地安置帮教基地,陆续接受了数十名刑满释放人员进公司上班,接受有关部门帮教考察。

“一个人,帮与不帮是完全不一样的。等你有能力了,再帮一下人家,就会更有说服力。”顾薛磊介绍,小Z在这个帮教基地发挥了重要作用,不仅热心参与这些刑满释放人员的改造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还用自己的经历劝说三名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小Z本人也收获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有人提出,其实未必所有的罪错未成年人都有着良好的性格底色,的确有一些比较恶劣,或经过矫正还重复犯罪的未成年人。对于这部分孩子,张华的观点很清楚——“宽容不纵容。只不过对于那些重复犯罪的,宽容的程度要逐步收紧,宽的口子要越来越小。”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人民法院要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新态势新情况,依法惩处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因犯罪人未成年就片面强调从宽、该罚不罚,“年少不是‘免罪金牌’,没有惩罚就没有警示”。

对此,王戎也表示:“对失足少年而言,法庭既是惩戒处罚的‘公堂’,也是挽救教育的‘课堂’。一方面,对于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主观恶性深,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被告人,法院不姑息纵容,坚决依法惩治。另一方面,对于可塑性强、有矫治可能性的,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进行挽救。”

统计显示,从2014年至2023年,上海法院判处未成年人罪犯人数下降84%。在各方共同努力下,上海未成年人犯罪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拍桌子”到发来感谢短信

判决并不是终点,对于这些犯过错误的孩子,法院继续与当地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社区矫治机构对接,通过跨部门、跨区域合作机制,努力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完善刑事执行的重大制度改革,未成年人正是社区矫正关注的一个重要群体。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犯矫正质量,已然成为刑事司法工作的一大重要职责。

作为最早一批社区矫正试点省市,上海一直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排头兵。早在2000年左右,彼时的上海市少年管教所就对失足青少年试行了“试工试读”制度,标志着上海从实践层面正式开始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探索。

2003年8月,上海率先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社区矫正专门机构——上海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后更名为上海市社区矫正管理局,从机构设置上更加突出执法、管理、指导功能。

至2015年年底,上海建成22个标准化社区矫正中心,全部覆盖16个区。

“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性格、经历、罪名案由、家庭环境、经济条件等都不相同,因人施教很重要。”上海市静安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姜佳良告诉《新民周刊》记者,尤其面对未成年人对象时,更会有针对性的合理调配教育帮扶资源,制定‘一人一案’的矫正方案,“但当矫正对象持续违反相关规定时,我们也会给予警告、训诫,甚至是提出撤销缓刑或收监执行的建议”。

因犯强奸罪曾在静安区接受社区矫正缓刑考察的少年小Q,至今让姜佳良印象深刻,“差一点我们就要提收监了”。

初中时,小Q的父母离异并都重新组建家庭,先后跟着父母在各自新家生活的他始终不能适应,时不时故意惹事来发泄心中不满。而父母因愧疚,在经济上对他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加之,家庭教育和关爱的缺失,17岁的小Q开始在外结交一些社会上的不良朋友,妄图得到一些虚幻的安慰,但后来因法律意识淡薄,他竟越过了法律底线。

在社区矫正初期,小Q不仅没有按时点名,线下的学习和公益活动也经常迟到早退,甚至在收到警告谈话时还试图通过撒谎欺骗逃避监管。

“后来我们了解到,他父亲单独给他租了个房子和老人一起住。他晚上经常出去玩通宵,早上自然起不来迟到。”据姜佳良回忆,当矫正科通知他父母到场时,“第一次谈话,他父亲直接拍桌子质问我们,母亲也是护得不得了”。

面对这种情况,区司法局联合检察院未检科、街道司法所、社工分头开展工作。一方面,对小Q采取“恩威并施”的教育让他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另一方面对他父母也是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在不懈的努力和关心下,小Q终于敞开心扉,积极参与到社区矫正里。目前,他正在国外留学,进一步深造。姜佳良的手机里至今还留着他父亲发来的感谢短信。

“与过去因家庭贫困,教育缺失导致犯罪不同,现在一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经济条件优渥,更多是为了追求刺激或者长辈过于溺爱,使他们无视法律规则,导致犯罪发生。”姜佳良分析道,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和心理特征的多样化,矫正项目和方式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同时,制定和实施个性化的矫正方案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有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存在很大问题,“我们的矫正工作在教育好未成年人的同时也要关注其家庭成员带来的负面效果”。

此外,未成年人的矫正需求更加多样化,除了行为矫正和法治教育外,矫正工作还包括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社会适应能力培养等多个方面。

据了解,社会力量参与对上海社区矫正工作的快速起步和发展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早在2004年社区矫正工作之初,上海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和引入了社会组织——上海市新航社区服务总站以及上海市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也正是有了他们的参与,让上海社区矫正工作格外温暖。

救“问题少年”于“悬崖”前

记者从上海高院了解到,随着触网生态、社交朋圈、家庭教养方式等环境因素的多元差异,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网络等犯罪增幅明显;未成年人团伙犯罪出现“线上利诱成团”等新情况;还有一小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前期曾有罪错行为。

可见,未成年人罪错行为通常是一个由轻及重、逐渐演变的动态过程。如果在不良行为萌芽初期,就能有针对性,精准地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势必有助于阻断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加重,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使他们回归正常的生活轨迹。

202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三审合一”综合审判机制,贯通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它被看作是人民法院在新时代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的“施工图”,也是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提出的新探索。将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与家事审判深度融合,将保护孩子的触角向前端延伸,注重“治未病”。

“未成年人犯罪背后往往隐藏着家庭、社会等多方面的问题。未病先治,预防为先。”王戎表示,“除了长宁法院早在1989年就成立至今的‘为孩子父母学校’,相关好的经验做法已经积极推广,去年上海高院和市教委还共同推进了法治副校长“以案论法”工作,三级法院院长带头进校园讲授‘开学法治第一课’,部分法院还通过‘法官信箱’等形式跨前一步,参与校园纠纷的源头预防和实质化解,并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学生对法律的认知源自生活、融入日常,学会主动学法、遇事找法、善于用法。”

未来,上海法院还将发挥数字法院建设成果,推进涉未成年人数字法院建设,助推数字司法保护未成年合法权益新格局,并与行政机关、群团组织实现未成年人保护数据资源互通。

可以说,在司法机构形成“政法一条龙”的同时,随着“社会一条龙”综合治理的加入,目前已形成“两条龙”的未成年人预防保护机制。

在大家眼中,17岁的小于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曾一举拿下美国官方出具的奖项,并获得国外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离开家长和老师的视线,他却成了一个“问题少年”,只因自己的自行车被盗便多次实施盗窃进行发泄。

两种截然不同的模样在小于身上交替呈现,令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的检察官无比揪心。青浦区检察院根据案发后双方签订的谅解协议及小于的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对小于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时,小于已经获得国外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日将启程前往国外深造。但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他依法上交了个人护照,而国外的大学急需其办理签证及入学手续,若按正常流程运转,则有可能严重影响他按期入学。

专案组经研判认为,保护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也是促进其法治意识提高的重要举措。青浦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沟通后,决定“特案特办”,加快护照流转,帮助小于顺利完成入学手续办理。

同时,针对小于即将出国读书、不方便开展帮教的情况,检察院联动了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阳光中心”)与小于签署《观护帮教协议》。

小于出国时,专案组已经制定了针对性跨国帮教方案——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软件对其进行跨国远程帮教。同时,阳光中心为帮教提供专业持续指导。

据公开报道,阳光中心是上海成立的全国第一个专业的青少年社工机构。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尤其是未成年人犯罪,是该中心成立肇始的宗旨与目标。2004年,阳光中心正式成立后,服务的主要群体就是当时源于社会转型期的违法犯罪高发人群之一,失学、失业、失管的青少年。

彼时,青少年事务社工做的第一个工作就是“扫楼”,挨家挨户排摸青少年情况。但因大家对社工工作的认识不足,有人以为他们是志愿者,也有人以为他们是推销员。即便是知道社工的人,也大多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将他们拒之门外。

而随着社会工作开始逐渐被社会公众所熟悉、接纳,如今上海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不仅已全面深入地融入了公安、检察、法院的少年司法程序中,更是以“预防支持体系”专章的形式被列入了2022年起正式实施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中。

以与检察院和法院的合作为例。经过多年的磨合,阳光中心与全市司法机关均已形成了完整、规范的工作流程和要求,如担任“合适成年人”要承担哪些职责、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要做哪几方面工作、委托函转达后应在多长的周期内介入开展帮教等。

合作同样是逐步深入的。2024年,上海市公安局在全市组建社区少年服务队,由熟悉青少年工作的青年民警与青少年事务社工组成核心团队,重点关注青少年不良行为、心理健康、涉校涉家庭矛盾、社会保护等。2025年,社区少年服务队工作被纳入了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名单。

20年来,上海青少年事务社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关口不断前移,以超前预防、临界预防、再犯预防为划分,已经“全链条”介入全市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整体工作体系中。

张瑾瑜是阳光中心的副总干事,目前主要负责服务群体的分析研究工作。他曾做过一项《罪错未成年人生命转折研究》,通过对大量典型案例作生命历程回溯,勾勒出罪错未成年人具有共性的四个转折时机:童年成长的监护困境;校园环境的适应不良;不良同伴的相互感染;缺乏警示的司法处遇。该研究在“缺乏警示的司法处遇”部分提到,有些孩子因刑事责任年龄无法被处理,频繁进出派出所,对法律和司法处理失去敬畏,从而变得有恃无恐,最终在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甚至是成年后犯罪。

张瑾瑜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大部分触法或犯罪行为的实施者早在行为发生多年前,已有初次不良行为的萌芽,且绝大部分发生于学校阶段。据他观察,初次不良行为在程度上一般并不严重,可能是一次逃课、一次打架。但如果得不到家庭、学校等外在支持系统的及时阻断,或是外部高压介入的方式适得其反,未成年人有极大可能性偏离校园。

因此,2006年起,阳光中心陆续与不少学校签订联校工作协议,为学生寻求帮助提供了便捷途径。因为相较于老师,社工的身份和遵守保密的伦理规则不会令学生产生压力,学生明显更愿意同社工倾诉。而对于学校来说,社工的加入能觉察到某些视域“盲区”,同时也能为学校补充社会教育和关系视角的不足。

目前,阳光中心下辖11个派出工作站,服务对象包括了涉刑事、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困境儿童、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多个类别。

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形成合力综合施策。从上海多年来的探索可以看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一条龙”建设中的重要力量,社会支持体系也展现出了具有超大城市气象和上海本土特色的未成年人大保护的新格局。(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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