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坚
写作是一种对语言的回忆。语言在世界中,等着作者召唤。你来了,你遇到那些词,你说出。有些语词是难忘的,必须说出以释怀。《追忆逝水年华》乃是对语言的追忆。
为什么写《巴黎记》,这不是一本游记。这是对巴黎这个词的某种钻探,巴黎不仅仅是一个地方,而是一个词。就像“言必希腊”的希腊。就像“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长安。
巴黎是一种生活方式,一个文明的黑洞,它早已超越了巴黎这个地方。
我第一次降落西方,就是巴黎。1995年秋天,我应邀去荷兰莱顿参加莱顿大学一个关于中国当代诗歌的国际会议。飞机在雷电中迫降巴黎。我记得次日黎明打开窗子看见的巴黎令我大吃一惊。我的世界观受到巨大震荡。就像一个井底之蛙来到了井口上,世界可以是这样的,人们可以这样生活,古老、朴素、安静,其乐融融。我已经习惯了拆迁,灰尘滚滚,以为全世界都一样在追求日新月异。惊讶地发现我外祖母的那个生活世界在这里继续着,我觉得古老的世界搬到这里来了。我住在两父子开的老旅店里,在铺着桌布的桃花心木餐桌上吃这家父亲做的小面包,脚下铺着地毯,仿佛来到了罗曼·罗兰、巴尔扎克、左拉们的小说里面。这些作品我在动荡年月曾经秘密阅读,印象深刻。房间里有阳光灿烂的阳台!
巴黎在普遍追求焕然一新的全球化的世界潮流中岿然不动。它对自己的文化、生活方式,对自己的“旧”自信。这样就可以了,生活到此为止,这就是生活,就是美好,爱着即可,继续即可,重复即可。巴黎人不稀罕“进步”。
我在一位译者家里吃饭,她最自豪的是她家有四把路易十六时代的椅子,吃的是用她祖母教给她的办法烤的鳕鱼。在全球化时代,故乡越来越小。人类如今只剩下某种共同故乡,而不是像古代世界那样无数的平淡无奇、各有千秋的故乡。故乡已经被经典化,标本化了。巴黎是个活着的故乡标本,属于人类记忆。故乡意味着记忆的持存,能唤起记忆的地方就是故乡。我的故乡昆明已很难唤起记忆,焕然一新,记忆没有遗址,我得在别的地方记起昆明。这也是为什么我特别喜欢旅行,旅行就是读书,是对失忆的治疗。我在世界许多地方都会发现我青年时代以前的昆明。巴黎有一种小蛋糕,我童年吃过。哇,有一天在巴黎忽然出现,袭来一股味道,记忆瞬间复苏,这是一种普鲁斯特式的经验。
巴黎有一种废墟气质。弥漫着某种悲情,最后的,最后的,某种波西米亚式的感伤。美好的事物都抵达了“最后”。故乡成为一种集体记忆,人类其实有一个共同的故乡,不是现实中的遗址,方言。而是某种传统的精神生活。这种精神生活乃是对古老、包浆、人性,爱,慈悲、时间,浪漫主义、永恒、灵魂、“金色池塘”、本雅明所谓“灵光”——这些东西的迷恋,惋惜、刻骨铭心的记忆。这种从人之初就开始的灵魂性,虽然世界空间一再变化,但是从未在时间中消失。因为那些不朽的作品已经将这个故乡记录在案,人类无法遗忘了。在这种记忆中,希腊就是巴黎,巴黎就是长安,长安就是洛阳,昆明就是巴黎,十九世纪就是二十世纪。
我写的是我的巴黎。我对巴黎这个词的研究。巴黎是一种黄金材料,一个黑洞般的隐喻,吸引了无数作者。对于我,空间就是时间,时间就是空间。读那些巴黎之书是在纸上旅行,纸是一种空间。在巴黎漫游是在时间中旅行。我通过絮语、陈述、引文、图片写下了我的经历、见闻、思路,灵感。写作就是重构记忆,这本书我实验着一种写法,回到传统的文,文就是没有文体形式的分类,只有文。在这本书里面,随笔、散文,记叙文、小说式的片段、分行的诗、引文,图片混为一谈,时空,过去与现在交错往复。这是蓝调式的文本。我很在乎如何写,一直在想怎么突破那种惯常的散文回到文。《巴黎记》是从散文回到文。文章就是一切形式来文,重在彰。世界是身,文章为世界文身。